新猷 - 歌詞

我們仍會看書,仍會崇拜文字,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取代文字的地位。而亦因為這種原因,我們很注重歌詞,尤其在流行曲的範圍,亦因為伴隨著歌手制度,沒有歌詞等於不用歌手,那就不能製造明星。事實上,中文音樂一直將歌曲和詞的地位同樣重視,但我想說,或者由今天開始,我們可以拋開對歌詞的固有態度,或者能開出另一?奇葩來。


曲和詞應互相配合,這是硬道理。但自從填詞人變成一份「時尚」的職業,又或當我們放棄書本而改為從流行曲中吸取人生道理之後,歌詞彷彿可以與旋律抽離而成為獨立門戶,近年甚至有詞大於曲的現象。一首具戲劇性或爆炸性題材的歌詞可以成為一首歌是好是壞的標準,而不是音樂本身,曲和詞不配合也可以得到樂評的垂青。當然,商業價值永遠是考慮的一個因素。既然可以有為市場而做,一聽即上口的K歌,那歌詞也一樣可以搶眼奪目,甚且嘩眾取寵,但求令人一聽難忘。


然而,很多時我們都喜歡以歌詞來做殘酷一叮。那些概念大碟,音樂質素可以極低,卻因為一個概念而十首歌都是度身訂造而備受吹捧,那位歌手立即變成極有深度,不與市場妥協的真英雄。不過,十首歌都聽完,能否真的給你一個完整的概念?古巨基最近的例子便是一大案例,十首歌僅歌名有關連,歌與歌之間可以精神分裂,更遑論林夕水準大跌的事實。何韻詩更揚言她今日的成績要歸功於黃偉文,她的那首「但願可以學會放低你」令人記得是因為歌名是來自斷背山,而不是「那首歌好聽喎」。而可能也是因為黃偉文,他的潮流身分,他的歌詞當中那種險走偏鋒的形態,令他相對於林夕來說更受人談論甚至膜拜。我不排除有這個可能:大家是因為黃偉文的生活形態(愛購物、自由文化人、語出驚人死不休、專門和大眾對著幹、潮流先鋒),而令人覺得填詞人是一個充滿魅力的工作,從而誇大了歌詞的光譜。相反除了一個雷頌德,作曲及監制的人都在包裝上傾向真的是做「幕後」,個個面目模糊;而像雷頌德也算是個出名的購衣狂,但相比起大家所付出的努力,在概念上一個填詞人是比作曲及監制的人來得少,所以在比重上就更拉闊了填詞人付出和收入的差距,致使他們成為一般人的dream career model,他們的一揮而就顯得更為有價值。


我不是要否定歌詞的重要性,我只是想提出:歌詞只是整個音樂工業及聆聽經驗的其中一環,一首震撼性的詞作若配上差勁的旋律,也只會是一首不好聽的作品,除非你獨立抽歌詞出來當作文學作品欣賞(先不論震撼性是否和藝術性等同)。我們能否減輕歌詞的份量而重回以整個聆聽過程為標準的起點?詞好,而又配曲,那可喜;詞不好,也不用立即說這首歌不好(雖然以香港現時的情況來說這個現象很普遍,你看李克勤)又或,乾脆出現一些純以演奏音樂的單位?那些極度刁鑽的詞作無疑是可一不可再的階段見證,不過我們真的需要日日夜夜都那麼死心眼、那麼鑽牛角尖嗎?


今天讀國內的《城市》雜誌,有黃偉文的專訪,他曾經寫過一句:「若果你說我不懂寫歌詞,我無所謂呀,但你說我不懂買東西,我和你死拼喔!」當然因為他是黃偉文,你會欣賞他的「真性情」,不過把令自己成名的技倆甚至有可能是其終身及最擅長的職業說成如此輕於鴻毛,如此的滿不在乎,也實在有點枉費了曾經被他詞作感動過,又或仍然對他有期望的人。


三之一

留言

匿名說…
黃某不嬲都著緊(或介意)自己o既成績(詞作方面), 更不諱言同林夕鬥(曾經)

呢句「若果你說我不懂寫歌詞,我無所謂呀,但你說我不懂買東西,我和你死拼喔!」, 相信又係語不驚人誓不休o既又一例証!
匿名說…
Hello, I love your blog~ Been reading for a while acutally. I'd like to borrow your articles regarding HK music scene (on 19th and 21st June). Is it okay?
dosss說…
Ian: How you use the article?
匿名說…
just copy and paste :) and of cause stating where it is from and won't add or cut off any ideas. Cause I think your articles are critical to HK music. More or less an alarming message to K song lovers. Just want to let more people realise the music problems in HK.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