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水唔抹咀

多年前香港副刊專欄作家鍾怡泰說過:「永遠不要成為別人焦點。」基本上我奉為個人座祐銘。不引起別人的注意,那你就會有更大的自由度。所以我一直很抗拒說話多的人,尤其是男性,除了我本能上會為一連串說話而感到心煩氣燥之外,言多必失相信是不少人的經驗,但卻總有人不怕一犯再犯,並美其名為「樂於分享」「你個人幾nice呀」「多個朋友唔好咩」「吹下水無蝕底」「無野講會好悶喎」等等等等。


推而廣之,我又是很怕那些極度自我中心的人,對著鏡頭狂說自己怎樣那樣,尤其那些真情告白節目的訪問,雖然明知是要用「我」作為賣點,但我始終都會覺得毛管棟。年紀大的我們也可原諒,年紀輕輕便口水多多才難頂。好像黎明,記者的問題其實可以一句答完,但黎伯鍾意拋下書包遊下花園,講成分鐘都唔知佢想講乜。我尤其怕某些當紅歌手藝人說自己怎樣堅守原則,怎樣領悟世情,怎樣覺得自己要對得住自己,別人怎看不能控制人家。哎也,真是多謝你教曉我阿媽係女人啦。


曾經有朋友說過,你為何會覺得某人是你的好朋友?就是因為他肯聽你說話,真是說中要害。喜歡說話的人通常不會想別人的感受,唔理你肯唔肯聽,總之我將一生奉獻予你,那自己心里就安樂,覺得自己受肯定而存在。不要說遠,我家老爸便是口水佬一名,絕對不能開放,只有自我發射口水,所有場合前後輩一概要乖乖聽訓,就算有人唔生性差開話題,他都能迅速接回自己繼續發揮。遇著自己不懂又不熟沒興趣的事,「哦」一聲,又繼續談自己,也不會想想全桌人都各自修行,點頭表示認同也只是機械動作。這也就是我和他最大的分別,也就是不太相往來的原因,因為我相信話不投機半句多。經常告戒自己,任何群體場合,盡量讓其他人當主角,多問問題,少談自己,氣氛會比較融洽歡暢。


還有,喜歡這般自我吹捧、肯定的人總會講多錯多。鄭秀文剛轉會華納時推出「捨不得你」專輯,內頁先來一篇自我剖白,最後一句是「我會堅持我的音樂路線,因為我熱愛音樂!(大意)」這解釋了我一直對她印象不好的原因,你看她自華納後的音樂有多悶人!

留言

匿名說…
恕我冒眛...
我不認識你
只是納悶的人有意走到這裡
我可喜歡你寫的
匿名說…
通常真係做音樂既都唔會真係係咁話自己「點點點點」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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