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已死

其實這個題目,胡恩威很久以前也談過。以前張國榮譚詠麟的情歌是理想形的,是歌頌愛情的美好,就算失戀都是傷心沒有自毀,和現在只講個人利益保自己的自戀情歌大異其趣。林奕華將其申引至目前港人逃避傷痛的自我渲泄,其實和他一直拆解香港人身份問題的題旨一脈相承。我想大概沒有人會為這些情歌如此認真,今日又有幾人會因為林夕的詞而愛上一首歌?又有幾多歌手會明白自己唱甚麼歌?林夕說過,現時歌手唱歌,會覺得他們是唱別人為他們寫的歌,但聽張國榮就不同,張唱每首歌也是聽到他自己要說的話。明星已死,林奕華這番好意不知有幾多人會珍惜?
其實我也未對香港情歌死心,不過現實情況往往強差人意。

《情歌已死》 文:林奕華

若干年前,我和剛開始跟他「談戀愛」的一個男生約會,場景是家飯館,我正要把顆湯丸送進嘴巴,忽然聽見他在我耳邊很溫柔地說:「吃完了,去唱K好不好?」至今我仍清楚記得那句說話,教匙羹上的湯丸丟回湯碗,同時讓我對那男生的幻想剎那間完全破滅,甚至覺得自己被「褻瀆」了—我怎可能在K場談情說愛?
  只是在那一刻我沒有勇氣把感受直接表白。相反,我跟他去開了K房,接過他遞上來的歌單,佯作很有興味地挑選,然後對他說:「我喜歡聽這首、那首,你來唱吧。」這種應對當然跟他心目中和情人唱K大有出入,他期待的是,能和對象藉合唱來增添浪漫。虛偽的我推搪不了,只好硬著頭皮拿起米克峰,聽著他和我的聲音經過擴音器的轉化,變成連串的「不可能」—我不可能愛上唱K,更不可能愛上愛在K房?唱情歌的人。
  沒有任何文字能比香港式的K歌更能象徵「愛情已死」。過去幾年,能夠成為最受歡迎歌曲的先決條件,便是歌詞必須要以失戀╱分手做主題,單看歌名就知道香港人的感情生活素質如何,如《好心分手》、《習慣失戀》、《慘得過我》、《只想一個人》;精神狀態上的失衡更可以從《垃圾》、《爛泥》、《犯賤》、《獻世》、《思覺失調》、《絕》的大行其道得到印證。有些香港人會說「唱K只是純粹唱歌,歌詞根本不起作用」,只是歌詞真不計分,那又如何解釋在眾多的可能性中,為何只有貶低自己、否定愛情才會成為最被「歌頌」的題材?
  這陣子排演《東宮西宮之西九龍皇帝》,我和胡恩威受到近期最受K場捧場客歡迎的《勁歌金曲》的啟發 (一首把三十九首K歌的歌詞剪輯而成的「精選」—大部分是副歌,目的是讓歌迷「省去前戲,直踩高潮」),邀請陳浩峰和孔奕佳另外剪輯一首手段相同但目的迥異的《香港輓歌》,當中歌曲數量與《勁歌金曲》不相伯仲,但所突顯的卻不是「港式K歌」如何感人,而是四十首不同歌曲,不論是音樂或歌詞竟可如此相似,以致令人錯覺四十首不過是同一隻歌!
  由於我和胡恩威同時也在綵排《戀人絮語》,我沒法不從港式K歌的同質性 (特別是歌詞)聯想到巴特說過的「作者已死」。
  羅蘭.巴特在提倡「作者已死」時,應該是通過解放文本詮釋的權利,讓讀者得回閱讀、感受和思考的自由。理論上,不同人可以因經驗不同而得到屬於自己的體會,而不是千萬人在看過同一部典籍後只能分享一個作者的觀念。目前被香港人視為是集體宣言的K歌,正好提供有趣的對照:「作者已死」是鼓吹讀者可以擁有更多個性,上述K歌的來勢洶洶、勢不可擋,則是反映香港人的自我感覺和自我形象皆十分低落:由「做隻貓、做隻狗」,到「做塊階梯給你墊底,我將畢生威武放低」,「逐漸滑落谷底」,「未算低、未算低」,再到「認命扮矮人的有太多個」;這些K歌的文本顯然成了一種強勢的精神主導,雖然填詞人會說一切都是由市場主導造成,他們不過是文字工匠,提供服務。然而不容否認的是,眼下的香港人只有消費愛情的意欲,而不熱中創作、建構屬於自己的愛情經歷—若非如此,港式情歌又怎會消極、負面成現在這地步?
  也有人說唯有悲慘的戀愛,即失戀,才叫人刻骨銘心—是這緣故讓悲傷的K歌更受市場歡迎,這無疑是千古不移。只不過我們也應該留意到以前的歌和今天的K歌在處理失戀題材上的分別:前者不會像後者般愈來愈重手地渲染失戀者的自卑和自我厭惡。而且,厭惡情緒並不是由失戀造成,而是失戀者從開始便自覺不濟,注定要在愛情上慘遭滑鐵盧。因此,我懷疑這些K歌的實際意義 (弦外之音?)不是為了感傷失去的戀情,卻是宣洩香港人對自我價值的無法界定,無從控制。
  港式K歌如是讓K迷找到了安全的避風港—在千篇一律的哀嗚、慨歎中,個人真正的痛楚將被人工化的情緒淡化,甚至取代。但是唱歌的人不知道,當逃避面對痛楚變成性格時,他也將會逃避成為「必然受苦」的「戀人」角色。
  至此,港式K歌不單宣判「戀人已死」,更是謀殺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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