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狗

在潮流雜誌讀到以前曾經常光顧的本地街頭服飾品牌的訪問:「我們的顧客都長大了,不再光顧我們,轉為購買其他歐洲及日本的牌子,所以唯有在質料及設計上不斷努力留住客路。」首先,我不是發了財立了品可以買其他更貴的街牌,而是對那些重覆又重覆的抄雜誌舉動產生厭倦,街牌只是年輕(有水)人的玩意。多謝祖國的生產力,現在我們可以用更平的價錢買到比以往任何時間更好看的衣服,你看zara一件質優料靚的絨大衣都不過千元,那我不明白為何用同樣價錢只買到一件tee或一件有帽衛衣。最重要的是,「質料及設計上不斷努力」是應份,在前面加上一堆舊顧客的說話完全是賴得就賴,倒不如直接點說「我們唯有繼續專攻那些未有錢但又想過一過日本牌子癮的青少年市場吧。」這樣說來我也曾是那被蒙蔽的一份子。


究竟是Dick Lee造就出張國榮的「追」?還是張國榮造就出Dick Lee的「追」?本想寫一寫李迪文先生,但發覺有其他blog寫得更好,而且李生出了自傳我也不知,拘拘幾張唱片收藏實在不算甚麼。「追」是被香港人低估的作品,as well as Dick Lee。


對香港未來的希望,成為機構的工作計劃,儼如回到二千年科網狂潮,眼球率與上市集資打得火熱,但泡沫遲早會爆破。


容祖兒那一頭紅髮不是重點,一輪勁歌熱舞後,仍然覺得和電視機的距離內燃不出丁點熱度。台型?風格?自信?通通欠奉。我甚至看到她跳舞時老想笑出來。明星歌星台上台下當然可以是兩個人,但我更寧願是同一個人。


譚詠麟翻唱「愛你兩個人」,算吧啦,最多讚你「識得選呢首黎翻唱喎」,真摯的感情,略帶嘔心嚦血的唱腔仍然在《愛念》的那個版中。


我很想學到domting的寫作方法,但,天資如此,算吧啦。

留言

domting說…
言重了,不過稚氣的宣洩。我反而很喜歡你觀點與角度----let alone那「同道感」:喜見大家都愛在流行文化中抽抽插插---所有事情都應該有自身一套閱讀方法罷。

說到「追」,我比較留意歌詞與歌者的互動性;由別個開腔,天地或許就不會如此溫暖遼闊。
aulina說…
多謝介紹!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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